关于国家软实力提升之非物质文化发展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5-01-05 20:44:11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次

关于国家软实力提升之非物质文化发展的建议

张诗亚 贺能坤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西南大学西南民族教育与心理研究中心;

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重庆文理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

 

 要:发展丰富的非物质文化是提升国家软实力的重要途径:对外促进睦邻,以友好方式增强国与国之间的合作交流,推动中国形象走向世界;对内促进亲和,以文化共生化解民族之间的矛盾,促进华夏认同、和谐。但是,现实中重申报、轻传承;重经济利益、轻精神滋养;管理地方化、局部化;商业炒作下的伪开发;队伍数量不足、专业化水平低等问题则与之严重不相适应,非物质文化正面临断裂甚至消亡的危险。非物质文化发展必须突破传统认识和思路的束缚。新时期,我们不但要充分意识到其在国家软实力提升中的重要价值,而且要尽快建立起专家咨询、国家主导、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地方实施、持续改进的一体化非物质文化发展战略,从而丰富中国梦的内涵,服务于国家软实力的提升。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这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障。

“中国梦”的深刻内涵在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可见,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途径。

文化软实力从哪里来?

文化不是凭空产生的,只能从中华民族历史悠久、内涵丰富、至今仍有极强生命力的文化资源中去寻找,包括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

发展非物质文化可以提升国家软实力。具体表现为:对外促进睦邻,以友好方式增强国与国之间的合作交流,增强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对内促进亲和,增进不同民族之间的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增加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当前,我国非物质文化发展存在诸多问题,对国家软实力提升和实现中国梦形成了障碍。解决存在的问题,迫在眉睫。

一、 问题

(一) 指导思想因循守旧

我国非物质文化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走的仍是一条国际上惯用的老路:发展目标指向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行动上主要停留在保护层面;申报方式上主要参照联合国通用的分类体系、评选标准;技术路线模仿多、创新少等。因而,对待非物质文化的指导思想存在先天不足:既缺乏非物质文化与国家、民族关系的深层思考,又缺乏中国特色非物质文化价值的挖掘。简而言之,当下发展非物质文化只发挥了保护的功能,还没有看到保护以外更多、深层次的作用,尤其是在增强国家软实力、实现“中国梦”中的巨大潜力。

(二) 价值观存在偏差

重申报、轻传承,重经济利益、轻精神滋养,重形式、轻内涵等是当前非物质文化发展中的误区。申报和开发的动机不纯:重点不是保护和传承活态的民族文化,而是服务于经济发展。

于是,为了获得利益最大化,现实中不尊重非物质文化的内涵和规律,修改、篡改、随意嫁接甚至背离非物质文化本身的情况时有发生,是一种“伪传承”。这就注定会失去生命力,还会让人们对非物质文化的历史、内涵、价值等形成错觉、混乱,从而埋下不安定、不和谐的社会隐患。

(三) 管理局部化

第一,职能部门条块分割。文化遗产涉及自然遗产、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有专列的农业文化遗产。各遗产主管部门(多数文化遗产归文化部,农业文化遗产属于农业部)往往从本职能部门角度出发将文化人为地切割,仅仅关注其中的一部分。同时,申报和保护按行政区域划分进行属地管理。这就造成管理部门相互推诿、不同行政区域因争夺遗产而激化矛盾、地方政府各自为阵等,在一定程度上分裂了文化的整体性,其危害甚大。

第二,主管部门之间联系不紧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生产性示范基地认定、传承性代表人评选、博物馆、陈列馆建设与管理等由文化部门负责,担任传承主要任务的学校由教育部门负责,非物质文化传承教育示范基地由教育部门主管。受职能范围约束,两大部门相互之间的协调不多,往往是各做各的,难以形成互动的效果。即使一年一度的“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学校教育也多是缺位的,学生要么有上不完的课、没有机会参与,要么放假,因作业多无时间参与。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的通过正规教育与非正规教育实现传承的目标相距甚远。

(四) 民众参与动力不足、后继乏人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大多数分布在农村,正是由于农村相对落后的经济社会环境才使其相对保存完好。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民众的参与并不积极。道理很简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方面,民众对保存和传承祖辈遗留下来的文化遗产缺乏自信、自觉的意识,另一方面,遗产的拥有者、传承者、参与者无法从中获得较高的经济利益。外出打工的年轻人队伍越来越大。他们在给城市带来经济繁荣的同时,也给非物质文化的传承带来了危机。即使那些已被确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也因上述两个原因表现得较为消极、悲观。没有人,文化也就失去了传承的前提和基础。

(五) 事前激励机制不完善、事后评估机制缺失

当前的激励机制重点在保护传承项目、传承人上,如给代表性传承人专门津贴,以激励传承人积极开展传承活动。但是,愿意去传承的人数量不多、激情不高、学完后出路不畅等。随着老一代传承人的相继离世,人们的传承意愿需求不足才是困扰的关键。

另外,评估机制缺失。一方面,对传承主体的成效缺乏评估。如代表性传承人、博物馆、示范基地等还处于自生自灭状态,他们该如何做、有什么样的成效没有规范和评估。只是做了些事情,但对传承本身到底有多大贡献却是一本糊涂账。另一方面,传承对象的成效缺乏评估。参与者虽然实施了相应的传承行为,但传承目标是否达到、不同人的传承水平如何区分、不同教育阶段学生如何由低级通向高级等均不清楚。没有评估机制,导致整个传承活动没有源动力。

二、 将非物质文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

实现“中国梦”离不开文化。

文化发展是一个系统,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这意味着不可能由地方独立完成。

将非物质文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除继续重视其保护功能外,还应充分重视其在国家软实力提升、中国梦实现中的价值,在对内、对外两方面充分发挥其作用。

当务之急要建立起专家咨询、国家主导、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地方实施、持续改进的一体化国家级智库,引导非物质文化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民族的发展。

三、 建议

(一) 建立国家非物质文化发展委员会

为破除时下各自为阵、地方保护、行业壁垒等弊端,有必要建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发展委员会,以发挥国家主导、政府参与、专家学者研究咨询、民间评估指导等,成为集学术研究、政策建议、发展指导、情况反馈等一体化的国家级智库,从而高标准、高效率地统筹协调国内外非物质文化发展与交流,统筹协调国内各地域共同保护,统筹协调文化、教育、经济等领域的合作。

(二) 科学定位、准确排序

正确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和功能,摒弃认识上的功利性、狭隘性误区。全社会应达成共识: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终极目标应回归到促进人自身的发展,而不是经济利益至上的保护和传承。经济只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过程中的价值之一,绝不能以偏概全。应树立即使没有经济价值仍要花力气进行保护的指导思想,因为后者的价值远大于前者,而且是持久、永恒的。

同时,确立相应的顺序:保护为前提,然后谈开发;文化软实力是根本,经济价值服从、服务于文化软实力。

(三) 确立长远发展战略

非物质文化发展是一个长远的行为,不能急功近利,而应融入整个文化发展战略中、融入整个教育传承体系之中。具体表现在:

1. 加强基础研究。积极引导专家学者围绕非物质文化的显性和隐情价值进行学术探讨,在思想上提供正本清源的理论成果。

2. 完善制度建设。目前的制度重在保护,防止不被破坏。通过完善系列制度,将非物质文化发展置于系统的制度管理之下良性发展。

3. 科学分类。中国非物质文化种类众多。在分类基础上研究其形成、要素、运动规律等,继而分类找到其传承的“道”。按照不同的“道”,施以不同的对策:哪些只能进博物馆、陈列室等进行静态保护,哪些可活态传承;然后才是哪些在学校传承、哪些在家庭、社区传承,分别如何传承,等等。

4. 建立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行业、各职能部门等的合力,形成政策支持、资金保障、人员完备、办法合理、监测评估等有机运行的协调机制。

5. 建立一支数量充足、高水平的专业化管理队伍。一方面,通过高等教育尽快培养一批紧缺的非物质文化专业人才,另一方面通过培训,提升管理队伍人员队伍素质。

(四) 建立奖励与补偿机制

一是建立奖励机制。设立非物质文化事业专门奖励政策、资金等,以吸引并鼓励年轻人积极参与,自觉成为文化的传承者和守望人。

二是建立补偿机制。市场经济条件下,不是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均能通过开发获得较好的经济收益。非物质文化传承的关键在于参与者能从中获益。对遗产拥有者和传承者进行补偿,以吸引他们积极承担非物质文化的保护者和传承人。

(五) 正规与非正规教育良性互动

正规的学校教育不仅要积极按照要求开展非物质文化教育,而且还要积极创造条件与非正规教育联系起来,如把博物馆纳入教育体系、在涉及地方非物质文化相关活动时放假、多渠道将社区非物质文化资源融入教育等。同时,非正规教育也应充分利用传承人、传承活动、传承宣传、主动走进学校、家庭、社区等。建立学校、家庭、社区良性互动关系,共同推动非物质文化延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