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西南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的原则;
(二)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坚持把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评价作为首要因素,着力优化生源结构,进一步提高非在职考生录取比例,确保生源质量
(三)加强培养单位招生工作组织领导,发挥导师团队自主性,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三、组织领导
成立西南民族教育与心理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录取巡视督查小组、综合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录取组织管理工作,同时对治理考场环境、维护考场安全、严肃考风考纪负有主体责任。
组 长:张学敏 组 员:(略)
(二)考核博士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负责全程巡视监督考核录取工作。
组 长:么加利 副组长:张健
(三)为科学、公平、公正地进行博士招生考试的综合考核和录取。已由学院学术委员会确定综合考核小组成员,成立了综合考核小组(由7名以上(含7名)本学科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专家组成)。
综合考核小组成员:(略)
四、拟录取基本要求
(一)参加综合考核考生的基本要求
1.经中心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考生参加综合考核初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如下:
考生类别 |
外语成绩要求 |
业务课成绩要求 |
|
普通考生普 |
≥50分(或初试外语已获免试) |
≥60分 |
|
少民骨干计划 |
汉族考生 |
≥60分 |
≥60分 |
少数民族考生 |
≥50分 |
≥60分 |
(二)综合考核
按学校《关于做好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组织成立专业综合考核工作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的内容:
1.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测评由考核小组以提问、材料审查等形式进行考察,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2. 综合考试报到:2018年4月29日(周日)AM9:30~接收复试审查材料。
报名登记表1份(内含个人信息、学习信息、科研成果和获奖信息等)、专家推荐信2份、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学位论文复印件、各种获奖证书(如果没有不用提交)、学术研究计划(一式七份)、面试PPT。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必须提交单位人事处证明,证明能脱产三年(原则上要求档案调入西南大学),在职考生原则上由综合考核小组决定是否录取。有工作单位但考上后读全日制的考生,本人写保证材料,发放录取通知书前把档案调入我中心,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3. 交费:各位参加复试的考生于4月29日之前进入西南大学财务系统缴费,普通考生收费150元,加试考生收250元;财务系统缴费操作流程:
(1)进入http://upay.swu.edu.cn/,点击“注册”
(2)点击“我同意”,选择“西南民族教育与心理研究中心”
(3)依次填写相关信息,注意:开票单位写自己的姓名。
(4)点击“注册”,后登陆平台缴费。
(5)点击“其他缴费”,点击“下一步”,选择“银联支付”或“微信支付” ,支付完成即可。
4.综合笔试:
考试时间:2018年4月29日(周日)PM2:30-5:30
考试地点:説乎斋105教室
考综合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综合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
考试科目:教育研究方法、心理学研究方法(心理学专业)
5.综合面试:
面试时间:2018年4月30日(周一)AM8:30开始
面试地点:荟文楼2楼会议室
每位考生约30分钟,满分100分。重点考查考生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科研计划与英语口语等,每位考生需采用PPT形式进行综合面试。面试包括以下4个部分:
(1)口语测试(包括外语口语自我介绍)、外语听力测试(满分20分)。
(2)专业基础知识(基础知识掌握情况、专业能力倾向)(满分20分)。
(3)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国内外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潜能)(满分30分)。
(4)学术研究计划(满分30分)。
(三)综合成绩
综合总成绩 = 综合笔试*50% + 综合面试*50%
综合笔试成绩数值取整数,综合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数值保留1位小数(例如:86.8),综合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规则
中心召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会,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审核的通知》的精神及中心2018年博士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确定的计划指标数,按以下规则进行录取和调剂:
1.分类型、分学科、分导师进行;
2.不同类型间、不同学科间考生不能互调互录;
3.录取程序:排序(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调剂录取→重新分配计划录取;
4.各位招生导师按其招生计划分配数限额录取;
5.无合格生源的导师可进行调剂录取;
6.综合总成绩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已录取考生,如发现其有品德、学术不端行为事实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信息公开及咨询释疑
(一)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我中心网页上公示(10个工作日)。
(二)咨询及投诉渠道
监督电话: 023-68252273
咨询电话: 023-68252273 张老师
对有异议的考生,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中心教学秘书处,上报中心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西南大学
西南民族教育与心理研究中心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