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民族教育与心理研究中心 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方案
发布时间2018-01-11 15:15:13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次

 

为深入贯彻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提高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质量。以《西南大学深化综合改革方案》、《西南大学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为指导,坚持以科研任务为导向、以人才培养为目标、以项目制招生改革为抓手的理念原则,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科学性及有效性,为科学、公平、公正地进行博士生招生考试的综合考核和录取,结合中心具体情况制定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方案。

一.组织机构

1.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工作,同时对维护招生场地安排、严肃考风考纪进行管理。

组长:张学敏

成员:廖伯琴、么加利、倪胜利、吴晓蓉、陈恩伦、李姗泽

2.考核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全程巡视督查中心的考核录取工作

组长:么加利

成员:张健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中心组织管理工作,同时对治理考场环境、维护考场安全、严肃考风考纪负有主体责任;考核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负责全程巡视监督中心的考核录取工作。

二.综合考核对象

公开招考通过外语水平考试(或达到外语免试资格)和专业基础考试考生

三.考核内容

西南民族教育与心理研究中心博士招生综合考核时间大概安排在外语水平考核后20日左右进行,具体考核时间可关注西南大学西南民族教育与心理研究中心招生栏目相关通知。

考核内容分以下几个部分:

1.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测评由考核小组以提问、材料审查等形式进行考察,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不合格考生不得录取。

2.综合考试形式及科目:

  综合考核形式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1)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

         考试科目:教育研究方法(心理学方向考试科目为心理研究方法)

      (2)综合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分专业组织导师小组进行。

         重点考查考生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研究潜力、学术研究计划等。其中专业知识等占80%,外语占20%

3.综合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考试总成绩=综合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四、录取和调剂

博士最后录取根据西南民族教育与心理研究中心2018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确定的导师招生计划指标数,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无合格生源的导师,经请示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以从中心其它考生中重新组织面试,择优录取。

无合格生源、也不同意接收调剂生的导师,其招生计划由中心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后重新分配。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68252273

电子邮件:50533828@qq.com

联系人:张老师

六、投诉电话:023-68252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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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民族教育与心理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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